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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4年招聘417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03-10 16:16:43教师211 收藏
昭通市2014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公告为加快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按照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

昭通市2014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按照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服从安排。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中优秀专业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相同),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具体要求:

1、普通高中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4年国民教育全日制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级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4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且不受毕业院校的限制,所学专业可放宽到与所报岗位相近相关专业。

(四)在大学学习期间若有补考科目或有违纪违法记录的考生不纳入招聘对象。

二、招聘岗位

昭通市一中22个、昭通市实验中学7个、昭通市民族中学27个、昭通市财贸学校11个、昭通市农业学校3个、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8个、昭通市卫生学校14个、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3个、昭通师专附中3个、昭阳区29个、鲁甸县20个、巧家县14个、盐津县86个、大关县14个、永善县18个、绥江县7个、镇雄县75个、彝良县32个、威信县15个、水富县9个,共计417个,分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2《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限招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各县区教育局在确定本县区籍免费师范生放弃的情况下,可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优秀专业教师招聘将于2014年3月20-21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举行,应聘人员请与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具体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见附件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冠照2张。每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考核录用

(一)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专家评委组负责。按招聘学科组织应聘人员到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由纪检监察人员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专家评委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须加试一次。招聘单位在相关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认真组织面试工作,做好面试记录工作,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遴选出优胜者作为拟聘人选。

(二)拟聘人选公示。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昭通教育网、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招聘学校、招聘岗位、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三)组织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无意见后,由昭通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在昭通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办理录用手续。体检合格者,分别由学校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该生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普通高中优秀专业教师办理录聘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前;中专(职高)优秀专业课教师办理录聘手续的截止时间为可放宽到2014年12月31日前。

(五)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办理转正手续,由学校继续聘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鉴证。考核为不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的相应程序,解除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选拔条件、标准,广开选才渠道,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二)在组织招聘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长到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提供。若届时仍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由学校上报教育、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教育、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