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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莆田市荔城区招聘146名中小幼教师方案

2014-03-07 17:24:59教师105 收藏
201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

201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荔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12个岗位共146人,具体见附件1)

1、高中教师4人; 2、小学教师52人;

3、幼儿园教师90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及年龄:

面向本市(2014年3月17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莆田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第一学历,下同)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大专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23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即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学科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3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3)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4月20日前向荔城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和区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