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0名教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关于印发台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台府〔2004〕115号)的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划线以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5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指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三)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3.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cnts.gov.cn/)、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tsrsj.cn/)、台山人才网(http://www.tsjob.net/)和台山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教育局”)(http://www.tsben.com/eduman1/),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4月4日(不含周六日、节假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台山市教育局人事股或台山市教育局指定的高等院校。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提交审核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