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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县2014年招聘11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014-02-26 09:43:56教师113 收藏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人。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符合招聘条件的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截止2014年7月31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

(二)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2日9:00至3月9日17:00。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程序:报考者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注册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等内容。在网上注册报名1-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需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照片的高宽比为1.3:1,文件格式为JPG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同时,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17:00。缴费完成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下列情况之一可免于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有效材料,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2014年3月11日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双流县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⑴报考者按照公招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⑵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⑶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告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24:00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双流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将于2014年3月15日前从网上退还本人笔试考务费。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占60%,满分为100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3月10日9:00至17:00交至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25日前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7.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14年3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提出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