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区2014年招聘30名初高中教师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牟平区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正常从事教育工作。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按国家统招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对待,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5.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和教师资格认定证明。考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具体岗位与专业需求请见附件。报考的考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语文、英语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7.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条件、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
8.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等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高中教师10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各2人;
初中教师20人:数学5人,英语4人,化学3人,物理、生物、历史各2人,心理学、信息技术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