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红河泸西县选拔三类人员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拔乡镇事业编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优秀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的通知》(红组通〔2016〕5号)精神,经研究,并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在全县选拔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结合2016年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我县辖区内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岗位和人数
全县共选拔3名“三类人员”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具体岗位如下:
1.向阳乡党委委员1名,岗位代码:53252701(面向全县各乡镇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选拔,此次选拔我县无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所以没有大学生村官报名考试);
2.三塘乡党委委员1名,岗位代码:53252702(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选拔);
3.永宁乡党委委员1名,岗位代码:53252703(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选拔)。
三、选拔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人选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1.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不含工勤人员,以工聘干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2.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二)村(社区)干部
1.村(社区)干部应当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选连任两届及以上,且在任;
2.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三)大学生村官
1.应当经选举担任村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满2年,且在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违反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受过警告、记过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