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遴选公告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遴选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遴选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凯里市行政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应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遴选范围、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黔东南州各级行政、参公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学历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1、报考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参加公开考录公务员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具有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或经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报考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公务员职位的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参加公开考录公务员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年龄条件
乡科级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科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它条件
1、通过公开遴选从行政单位调入参公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从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机关工作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
(二)报名
报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详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身份报考参公单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通过公开遴选调入参公单位后,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原则上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的,若报考单位笔试、面试时间冲突所造成的后果或报名表因考生漏填或误填个人信息造成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遴选单位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由各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该职位是否取消或调整,如确定不取消或调整的,该职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各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六、笔试
笔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2016年1月17日前完成。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人数3:1及以内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职位3:1比例的(含笔试未达到3:1比例,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公布),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列入体检对象及办法。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2016年1月24日前完成。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体检弃权(未参加)或不合格等原因致使体检考生达不到1:1(不含1:1)比例的岗位,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部署,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从事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遴选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3992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培训奖惩科。
时 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监督电话:0855—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黔东南州凯里市2015年第二次行政/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4、承诺书
5、黔东南州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遴选工作人员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表
6、凯里市2015年行政、参公单位第二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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