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长沙县人社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
2014年长沙市长沙县人社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日讯: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编外聘用的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7、年龄、工作经历时间、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6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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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2014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考生登录长沙星沙人才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8:00—3月6日下午5: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8:00—3月7日下午5: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10:00—3月14日下午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或专业知识和申论两科,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一《长沙县2014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工作人员岗位表》,满分各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或专业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或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达不到1:3的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如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次平均分以上,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十、专业技能测试
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网站运维技术员(职位代码018)、网站运营管理员二(职位代码020)两职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对象为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一般安排在面试前后。
十一、总成绩合成
实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30%、20%合成。
其他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