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演练第27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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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下列科学家在中国的科技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下列科学家及成就对应错误的是( )。
A、导弹之父———钱学森
B、“两弹”元勋———邓稼先
C、火箭之王———钱伟长
D、铁路专家———詹天佑
【答案】C
【解析】钱学森、钱伟长和钱三强三人一起,被周恩来总理称为中国科技界的“三钱”。其中,钱学森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火箭之王;钱伟长被誉为中国近代“力学之父”“应用数学之父”。C项当选。
32.公文的作者是指( )。
A、签发人
B、审核人
C、发文机关
D、撰写人
【答案】C
【解析】公文是由法定作者制成和发布的。所谓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负担义务的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在法定的职权和业务范围内发布和使用公文,其在发布和使用公文时必须签署机构和组织的名称或法定代理人的名称。故本题答案选C。
33.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 )。
A、细胞工程
B、化学工程
C、系统工程
D、遗传工程
【答案】A
【解析】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细胞工程,生物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五项技术: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蛋白质工程。所以答案为A项。
34.2014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班的60余位工人被迫下井,3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答案】D
【解析】《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故选D。
35.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不包括( )。
A、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B、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C、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D、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C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C项不包括,当选。
36.下列诸子百家与其经典语录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
A、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孟子
B、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
C、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
D、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
【答案】A
【解析】“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语出荀子而非孟子,A项对应错误,当选。
37.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答案】B
【解析】刑法学上认识的错误分为法律认识的错误和事实认识的错误。法律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包括客体的认识错误、对象的认识错误、行为实际性质的认识错误、工具的认识错误和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本题甲认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属于法律认识的错误。故选B。
38.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答案】A
【解析】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39.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答案】D
【解析】《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应选。
40.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 )
A、违约
B、不违约
C、部分违约
D、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A、导弹之父———钱学森
B、“两弹”元勋———邓稼先
C、火箭之王———钱伟长
D、铁路专家———詹天佑
【答案】C
【解析】钱学森、钱伟长和钱三强三人一起,被周恩来总理称为中国科技界的“三钱”。其中,钱学森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火箭之王;钱伟长被誉为中国近代“力学之父”“应用数学之父”。C项当选。
32.公文的作者是指( )。
A、签发人
B、审核人
C、发文机关
D、撰写人
【答案】C
【解析】公文是由法定作者制成和发布的。所谓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负担义务的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在法定的职权和业务范围内发布和使用公文,其在发布和使用公文时必须签署机构和组织的名称或法定代理人的名称。故本题答案选C。
33.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 )。
A、细胞工程
B、化学工程
C、系统工程
D、遗传工程
【答案】A
【解析】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细胞工程,生物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五项技术: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蛋白质工程。所以答案为A项。
34.2014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班的60余位工人被迫下井,3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答案】D
【解析】《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故选D。
35.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不包括( )。
A、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B、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C、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D、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C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C项不包括,当选。
36.下列诸子百家与其经典语录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
A、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孟子
B、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
C、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
D、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
【答案】A
【解析】“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语出荀子而非孟子,A项对应错误,当选。
37.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答案】B
【解析】刑法学上认识的错误分为法律认识的错误和事实认识的错误。法律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包括客体的认识错误、对象的认识错误、行为实际性质的认识错误、工具的认识错误和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本题甲认为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属于法律认识的错误。故选B。
38.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答案】A
【解析】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39.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答案】D
【解析】《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应选。
40.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 )
A、违约
B、不违约
C、部分违约
D、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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