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2014年招聘151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七、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鹿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其他规定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