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招聘14名中学教师启事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服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教师14人。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防城港市第四中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
4.联系人:黄进成、廖珊、黄晓、谢宗凯、黄思月、温剑晖、骆振慧、朱雪梅;
5.联系电话:0770-2862303、0770-2861177
6.报名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处理)。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7.考试费用:
收取考试费50元/人(按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间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招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014年5月28日至29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港口区公招办统一组织,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命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6月1日。
(2)考试地点:拟定防城港市第二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