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2014年直接面试4名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桂林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中小学校紧缺教师需求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4年我县百寿中学决定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4名。为做好我县百寿中学2014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2014年永福县百寿中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详见《永福县2014年百寿中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毕业及往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英语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2012、2013年招聘已聘用但未到岗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8:30起至5月16日下午6:00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每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交面试费50元。
(三)报名地点: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办公楼6楼),永福县凤翔路68号,联系电话:0773-2221092、0773—2221912。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本《简章》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特别提示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核对。
(五)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
6.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需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者当场提供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二份)在永福县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jy.yfzf.gov.cn/)。
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明,但必须在聘用前提交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开考通知后,于2014年5月17日8:00—6: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报考的考生,于2014年5月17日8:00—6:00办理现场退费手续。
四、面试
(一)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到永福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监察股领取)。
(二)面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8:30—至本项工作结束)。面试地点:永福县第一小学。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教育局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模拟上课),以相应职位2013年秋季学期教材为专业面试内容。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