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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能力》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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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能力》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某单位不服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正确。

2.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也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行政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所以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罚款。故错误。

3.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故正确。

4.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错误。

5.在王某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王某和其他证人收集证据,但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主动收集对被申请人有利的证据。()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因此,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可以主动收集对被申请人有利的证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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